《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》职责发表时间:2020-08-28 08:33 《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》职责
会长职责
带领大家积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,组织制定本协会各项规章制度,拟定协会自律制度。 1、 代表理事会全面主持巴中市心缘公益协会工作。 2、负责协会向主管单位起草的文件和报告的审核和批复工作。定期向社团主管部门汇报工作,加强和社团部门的联系,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。 3、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。 4、检查会员代表大会,常务理事会决议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。 5、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文件。 6、审核、督查、批准本协会财务开支情况。 7、代表巴中市心缘公益协会对外联系。 8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维护协会整体良好形象。
副会长职责
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协会工作,其职责是: 1. 副会长在会长的带领下工作。 2. 认真负责完成所分管协会部门的工作。 3. 带头发展会员,壮大协会队伍。 4、主持日常工作。 5. 自觉维护协会的团结和统一,树立协会的整体良好形象 6、定期向会长汇报工作,对协会内重大事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 8. 关心并参与支持会内的一切活动。认真贯彻协会决定、决议,努力配合会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 10. 受会长委托可代理行使会长职责,发挥自己的社会影响与特长协助会长工作。 11、完成理事会及会长临时交办的任务。
秘书长职责
1、在会长带领下工作,为会长负责。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。 2、抓好本协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; 3、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、汇总、上报; 4、注意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,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和解决方法。 5、负责协会会长、副会长之间的协调与联系工作。 6、负责协会各项会议的安排和接待工作。 7、完成理事会及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巴中市心缘公益协会 2020年05月04日 |